2006年11月2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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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的“老乡警察”将在全国各地上岗
本报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金立操

  本报讯 本报曾报道的诸暨请来贵州民警管老乡的做法得到了公安部的重视。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公安部前日在诸暨专门召开了“外警协管外口”工作座谈会,初步决定从今年底开始,选择全国部分经济发达、流动人口较多的省区实行“外警协管外口”的试点工作。
  “外警协管外口”最早开始于诸暨市。2003年,诸暨市公安机关与贵州省遵义县、江西省永丰县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按照“自愿互惠、双向共赢”的原则,由遵义和永丰县派驻公安民警到诸暨市协助管理本地流出人员,运用“老乡警察”的特殊身份,有效加强了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及时服务,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诸暨市公安机关的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和公安部领导多次批示。他们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推广。
  据悉,公安部准备从今年底开展由人口流出地公安机关派驻民警到流入地公安机关,协助管理本地流出人口的试点工作。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地区一般应具有人口流入数量较多,流出地与现在地相对集中;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问题突出,且地域特征较为明显;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可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以及地方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等条件。另外,公安部门将明确外派民警的选派条件、民警的管理、派驻期限以及派驻期间外派民警的职责任务、相应的保障机制等等细节问题。